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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一般应对策略

2020-05-26 / 来源: / 阅读量: 

1.收到对方发出的律师函或被直接起诉后,应妥善保存与所涉分歧相关的产品手册、电子文档、内部邮件等原始材料、律师函、与对方往来的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交换数据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材料。

2.积极与对方或对方的中国代理商、分销商、位于中国的关联公司等机构就分歧进行沟通,了解对方行为出发点和目的,或引入客户、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斡旋。沟通前,最好先征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相关问题答复的准确性。

3.在维权中可充分利用已有的,包括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资源。

4.对律师函所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收集包括对方是否位于市场经济国家、是否属同行业竞争对手、是否有产品销售、所涉产品是否采用国际标准、企业在案件审理国是否已申请或获取有关知识产权、是否有可与对方交叉许可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国是否为企业的重点市场国等信息,据此判断有关风险,决策相应措施。

5.经综合评估后认为风险较小,可礼貌回复律师函,表明尊重且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立场;也可根据情况不予回复。若发现对方存在欺诈、恶意竞争、诋毁商誉等情形,可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综合评估后认为风险较大,应选择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并签署保密协议。

6.沟通调解未达成一致时,应针对纠纷涉及的国家、维权类型、应诉费用、不应诉后果等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应诉及应诉策略,判断应诉的胜诉几率等。若直接被起诉,应按如前所述综合评估风险,选择专业服务机构应诉。

7.及时组建包含中国律师、案件审理国律师、企业决策层、企业研发人员和企业知识产权法务人员等在内的分工清晰、权限明确的应诉团队。

8.遭遇临时禁止令,应及时提交辩护声明争取时间、避免出现临时禁止令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收集可以推翻临时禁止令的证据,据此要求对方赔偿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9.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有,企业应根据案件审理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抗辩权等公众权利救济制度,合法行使抗辩权。

10.可依照案件审理国法律的规定就对方知识产权是否有效等向案件审理国法院及时提起反请求等诉讼。

11.若对方在中国有分支机构、代理商、分销商或其他诉讼连接点,且可能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垄断行为等,企业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力争在中国提起诉讼。

1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多渠道全面收集证据:企业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企业相关产品研发记录等材料,证明企业相关产品所涉技术信息来源合法的材料,中立第三方出具的知识产权分析报告等,企业制定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其他可以证明企业善意、企业有关产品并未侵权的材料等。

13.同时收集对方涉嫌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证据,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涉及容易删除、修改、销毁的证据材料的,可采用公证等方式对前述证据进行保全。

14.应诉团队应清晰列明并严格监控维权中的各程序时间。企业应按照各程序时间要求向应诉团队提供相应材料。

15.积极与对方的竞争对手洽谈合资、并购、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让等合作事宜,同时注重与案件审理国媒体和危机公关公司的沟通,将案件情况、维权进展等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多方位寻求帮助。

16.重视和解谈判,综合分析事态发展,决定是否与对方和解及和解谈判等。重视听取案件审理国律师的意见,必要时加大和解谈判力度。

17.双方就纠纷解决协商一致,应及时签署书面协议并向法院申请结案。书面协议应包括:知识产权条款(包含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瑕疵担保、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和知识产权责任等),纠纷解决对价及支付条款,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其他与纠纷解决有关且必须载入的条款。

18.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在法院做出判决后,应综合分析上诉可能带来的结果、上诉费用、上诉胜算几率等,决定是否提起上诉及采取有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