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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9-21 / 来源:中共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 阅读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1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5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要求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知改即改、真改实改,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学习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及各党支部深刻学习领会巡察工作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对涉及相关问题,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改,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

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局党组会,听取、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调整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带头抓好整改,班子成员要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在抓好党组班子和个人整改事项的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干部的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督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入。

(三)细化工作台账,提升整改实效

印发《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整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市科技局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将反馈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组,经常性开展督查检查,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督导推动,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派驻纪检组全程跟踪督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入。

(四)深刻检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

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好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会前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对相关问题逐个进行梳理,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完善整改措施,为更好地落实整改奠定思想和工作基础。

(五)健全长效机制,突出成果运用

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标本兼治、彻底整改的原则,整改期间,积极完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修订《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制度》等10项科技政策和内部管理制度,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强化制度执行,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完善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局党组相关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创新学习方式,通过专题研讨、专题调研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开展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等专题研讨4次,深入企业调研4批次。2022年4月25日到29日,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组建12个工作组分赴9个旗县区、和林格尔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与155家规上工业企业座谈,了解企业研发投入和创新方面的需求,针对研发费用归集、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知识产权申请等内容做了政策解读,进一步推动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5月6日-20日,对六大产业重大科技项目集中开展调研。2022年7月14日-28日,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新能源发电四个领域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呼和浩特市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专题调研报告》。三是局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改革科研重大科技专项组织方式、中心组学习形式和科技政策解读和服务方式,制定了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学习+调研+研讨相结合的中心组学习形式,编制了《呼和浩特科技创新服务指南》,形成政策“一览表”,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2)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任务,市科技局已制定《呼和浩特市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方案聚焦“优化创新布局、关键技术突破、企业成长培育、人才培养引进、强化创新服务、体制机制改革”6大攻坚任务,提出下一步具体工作目标和举措。一是市科技局将按照方案要求,突出抓好将金山高新区打造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将和林格尔新区打造为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人才科创中心2个抓手,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以乳业、草种业、生物疫苗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为基础,优化资源布局,打造一批创新平台载体,聚焦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现代化工、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技术六大产业集群,部署创新链,围绕产业升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六大产业集群重大技术攻关。二是构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吸引集聚高端人才、激励用好本土科技人才的三级人才选拔培养体系,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能力。一方面通过实施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和搭建驻先进地区的“人才飞地”,大力引进培养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探索“研发在一线城市、转化在呼和浩特”的引才模式。另一方面通过支持建设高端研发机构和运营科技部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呼和浩特),吸引集聚高端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科技人才,建立高端人才输送和流通新通道。此外,深化与驻呼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选拔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组建法人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激励用好本土科技人才。三是围绕打造“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目标,组织实施金山高新区“提质进位”行动,深入开展“科技兴蒙”行动,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大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金山高新区在2021年度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工作中排名上升至106位,综合排名较上年度有显著提升。

(3)针对助推首府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聚焦政策体系建设保障,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政策供给,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呼和浩特市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性文件,明确了“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思路任务,制定了加大研发投入的措施和任务,从制度上规范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二是强化政策落地落实,不断优化首府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加强科技领域创新政策兑现力度,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与保障,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三是加快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不断夯实我市科技创新基础。四是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训和培育力度,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培增”行动,制定《呼和浩特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

2. 关于落实主责主业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4)针对“十四五”规划出台严重滞后问题

经过前期调研、专家论证等程序,于2022年1月25日印发《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根据《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立足打造祖国北疆重要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积极布局了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战略科技创新平台;改革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形式,采取“揭榜挂帅”的新型项目组织方式,围绕六大产业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起草《呼和浩特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正在征求修改意见),促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推进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建设;深化“科技兴蒙”行动,加强与“科技兴蒙”4+8+N合作主体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平台聚才,开放引才,项目用才工作,努力打造区域性科技人才集聚高地。

(5)针对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任务不坚决问题

一是22项改革任务工作中,其中21项改革任务已经细化,列入全市历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要点,并全部完成;二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任务要求,制定印发《中共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党组2022年度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改革重大科技专项组织方式,顶层设计“揭榜挂帅”机制,明确出榜单、搭平台、建机制、给政策、要结果等任务,制定了《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

(6)针对对旗县区科技工作指导不足的问题

一是建立旗县区、科技局、市政府三级科技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月报告制度。按照月报告制度要求,每月统计各旗县区各级各类科技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建立科技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台账。二是针对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差的旗县区下达督促函,加快推进科技专项资金拨付进度。

3. 关于科技创新项目评审立项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7)针对项目评审立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程序和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二是对项目立项、公示、指标文下达、立项通知等文件起草事项严格把关,加强管理。

(8)针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先后于2022年2月10日发布了《关于加强2019、2020年到期未验收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2022年4月12日发布《关于2019、2020年市本级到期未验收科技计划项目集中验收的通知》,截至目前已完成验收项目82个,终止项目6个,并已将涉及科研诚信的项目负责人、主持人、承担单位列入记录,作为以后年度立项参考。今后严格按2022年新出台《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呼科字〔2022〕8号)有关规定,加强验收管理,在项目到期前及时提醒、催促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期到期6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及时验收,未按时提交验收申请的一律按终止处理。二是加强项目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对于到期项目及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够有力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9)针对上级或相关部门调研考察时,总是安排前往科技创新工作开展较好的大型企业,打造调研“经典路线”,只看“好”不看“差”的问题

对于日常调研,根据调研内容和了解掌握的情况,选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单位,积极协调安排调研单位。今年已安排深入企业调研4批次,其中对具有代表性的规上工业企业专题调研1次,调研主题是研发投入情况;对新能源产业企业专题调研1次,调研主题是技术需求情况。专题调研做到有调研方案、调研主题明确,掌握行业领域及企业的一手情况和真实数据,既摸清了实情,又能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可行措施,精准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关于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0)针对项目申报期限设置短,立项审批耗时长的问题

严格按《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程序和申报指南要求,延长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期为50天,加快项目评审、实地调研工作,加快立项时限。

(11)针对科技项目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接受社会监督的问题

市科技局根据巡视整改要求,重新修订了《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在办法中规范了关于项目公示的管理要求。在今后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将严格执行新办法的要求,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2)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修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科技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报销手续。

(13)针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

严格按《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程序和要求,将11.79万元退回市财政局。

(14)针对固定资产盘点不及时的问题

为有效开展机关资产清查工作,成立了机关固定资产盘查小组,以固定资产账务清单为依据,对清单上的物品逐一清点,经过1个多月的盘查,根据实际清查情况对清单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制定固定资产台账。同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使固定资产管理做到科学规范。通过核对账务、实物清点、完善制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对固定资产的实时动态管控,实现资产管理“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15)针对所属二级单位调整后,账目归并不及时的问题

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结余指标分配方案和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机构改革资产划转的批复,对涉及保障中心的资金和资产重新进行了划拨,归并到新账目中,并及时编报了2021年度决算报告。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1.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6)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党建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将党建工作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进一步提升各支部档案管理等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抽调骨干党员干部,参加机关党总支调训,充实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四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半年开展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导。

(17)针对对培养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制定计划,有序推进。党总支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各基层党支部每年必须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情况,做出具体发展计划。三是严格标准,优化结构。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我局内部的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组织当中。

2.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8)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力度,严格工作程序。党组中心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呼和浩特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在干部调整时,各个环节均按照组织程序办理,严格执行各项标准;严格执行考察环节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书面征求党组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意见。

(19)针对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建立长效学习机制,由人事科牵头,组织全局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局属事业单位人员,每月定期开展1-2次政策制度专项学习,长期坚持,加深对政策和制度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确保按照规矩办事,按照流程开展工作。

3. 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

(20)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重新梳理并细化部门风险防控点及重点岗位个人风险防控点,对各部门、单位承担相关工作职能评估风险等级,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空工作台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日常监督。

(21)针对对二级单位监督不够的问题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到期项目予以提醒和督促。

4. 关于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2)针对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不足的问题

一是针对“党的基层组织换届程序执行不到位,党总支未按时进行换届的”问题,局党组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中作深刻检讨,进一步增强组织意识,建立换届提醒台账,严格落实换届纪律。二是针对“开展廉政约谈不到位”的问题。严格履行《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约谈制度》,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建立廉政谈话台账。三是针对“内审制度不健全,单位财务正式人员只有一人”的问题。我局于2018年通过公务员招考,考录一名财务人员,并从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中借调一人,共2人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2021年借调人员退休,我局已在2022年公务员招考了一名财务人员,考录人员已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四是针对“全程纪实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人事科干部认真学习人事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程序和全程纪实制度,坚持按照程序和制度开展调整干部工作。

(23)针对审计指出的“市科技局清理相关资产负债等问题,截至巡察进驻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制定完成了《资产清理处置情况报告》,配合市财政局开展资产清理相关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予以解释说明。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紧盯不放、持续推动,确保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同时,聚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思想政治理论基础

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对标对表,坚决完成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使命担当意识,有效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以“十四五”规划和“科技兴蒙”行动为契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发展相关政策,制定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与机制,积极引进、培养科技人才,提高首府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深入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破除限制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和体系,加大项目评审、管理、验收力度,提升科技项目技术含量,充分发挥科技资金带动示范作用。

(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摒弃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坚持书记带头抓党建,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防范意识形态重大风险发生。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深挖思想根源,认真总结经验,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科技体制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促进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6621153;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7号奈伦国际23楼市科技局。邮政编码:010010;电子邮箱:hskjjdzz@163.com


                                                                                                                                                                             中共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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