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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形成“制度+机制+人才”三位一体纠纷调解模式

2024-02-21 /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阅读量: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形成“制度+机制+人才”三位一体纠纷调解模式

    为进一步优化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立足协同保护要求,与有关部门主动对接,协调设立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发挥其“诉前调解”零收费、高效率、手续少、耗时短的优势,帮助纠纷主体双方快捷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调委会成立以来,探索形成了“制度+机制+人才”三位一体纠纷调解模式,不断为创新主体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制度先行严保护,纠纷调解更加有力。调委会由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及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业务指导,已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平台,负责首府地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先后制定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调解程序和调解流程》《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办法》,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并做好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新城区人民法院委派的诉前调解案件。截至目前,共受理线上、线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663件,其中,调解成功43件,诉前调解案件已出司法确认裁定书26件,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60.64万元。

机制引路同保护,纠纷调解更加便捷。为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立足首府实际,共同制定《关于落实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新城区人民法院签订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协议》,形成部门间的“组合效应”。 

接下来,调委会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解机制,为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