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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在全国多地维权 一案结促多案解

2024-03-07 / 来源:大皖新闻 / 阅读量: 

著作权人在全国多地维权 一案结促多案解

大皖新闻讯“感谢法官,这次调解一次性解决了我们一揽子纠纷,我们在全国很多地方还有侵权案件,这下好办了......”近日,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在六安市裕安区法院成功调解,一次性了结30余起侵权案,实现了“一案结促多案解”的能动效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美术作品在多地盗用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原告毛某某于2021年自主创作完成“青团的六宫格”美术作品,公开发表并向山东省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经原告长期运营与推广,具有较高知名度。后原告发现,被告安徽某文具公司等4家单位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销售带有原告美术作品产品,且销售范围广,原告遂诉至裕安区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要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那就要找到矛盾产生的源头。”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被告系侵权产品销售商,找到侵权产品的生产商,对化解矛盾更为有利,遂依法追加侵权商品生产商台州某公司为被告,并传唤其到庭应诉。

“该案著作权人已经就涉案侵权行为在上海徐汇区、青浦区,台州椒江区等全国范围内多家法院对部分侵权销售商提起三十余起维权诉讼。”庭后,承办法官并未直接宣判。如果每一个案件都通过诉讼的方式单独裁判,不仅严重浪费司法资源,也增加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成本和诉累,销售商判赔后仍会起诉生产商追偿,从而增加大量新的诉讼案件。

那么,如何能让这起案件解决,如何通过审理一案带动数案化解,预防类案发生?在全面掌握情况基础上,经过反复考量,承办法官最终认为调解才是最优解,遂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一案结促多案解

“你们大量生产发行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的美术作品,已构成了侵权行为……”承办法官主动和生产商在调解室沟通起来。“我们也不知道这种行为构成侵权,今后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这起案子对我们来说也是个教训。”生产商解释道。

“今天侵权商品生产商都到这里了,我们就一次性把问题解决了。”承办法官再次做起了著作权人的思想工作。

在与双方数轮的“背靠背”沟通中,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讲明事理、情理、法理,阐释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细致分析当前所处僵局对双方带来的损失和伤害。

“作为生产商,今天就与著作权人达成一次性侵权赔偿,避免后续各销售商起诉;作为著作权人,后续也别到处起诉维权了,生产商从根源把侵权赔偿计算清楚……”承办法官通过“面对面”沟通,给出了一锤定音的调解方案。

最终生产商与著作权人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就全国范围内涉案著作权侵权行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由生产者直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著作权人自愿放弃在全国范围内就涉案侵权行为向销售商主张侵权责任,已经提起诉讼的,撤回起诉或放弃申请强制执行权利。

就这样,一次有效的调解,不仅解决辖区内多个系列侵权纠纷,更是一揽子彻底解决全国范围内涉案侵权纠纷,从源头上制止侵权行为,降低多方的诉讼成本和诉累,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和全国范围类案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