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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谈知产保护:遏制“钓鱼式维权”,司法建议护电影版权

2024-03-11 / 来源:澎湃新闻 / 阅读量: 

最高法谈知产保护:遏制“钓鱼式维权”,司法建议护电影版权

人民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专为电影版权保护发出3号司法建议。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人民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万件,同比增长1.8%。适用惩罚性赔偿319件,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

在知产保护问题上,报告特别提及了审理“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人民法院在判令侵权方赔偿2.18亿元基础上,执行中促成全面和解,侵权方获得使用许可,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刷新国内知识产权案件纪录。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4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备受关注的涉“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案成功入选,成为唯一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代表。

报告还强调须遏制“钓鱼式维权”。张军举例说,某公司宣传其“自助建网”软件可“免费”下载使用,却以用户未在网站页面保留其版权标识等为由,提起诉讼9000多件。法院审理认为,其以不当经营方式诱发大批量“侵权”,靠索赔获利不应支持,遂大幅下调判赔标准,批量诉讼应声而落。

还有例子显示,两家均拥有专利近千项、估值超百亿的“独角兽”企业多次互诉侵权,法院引导双方摒弃零和思维,就10多起专利纠纷促成一揽子和解。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还为保护电影知识产权发出3号司法建议,推动金鸡百花电影节首次举办电影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以多种方式在作品中、映前广告里共融共创“观影是享受,守法是义务”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影视从业者因此对影视创新创作更有信心。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司法建议系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推动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建议书》。

针对当前涉电影知识产权纠纷特点和成因,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议,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实现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倡导并践行鼓励创新创作的行业惯例。强化版权意识,严格实施著作权法,加强电影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